提示:《中华口腔医学研究杂志(电子版)》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需低于10%。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,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,整理好再进行递交。
一、主要栏目
本刊常设栏目有述评、专家笔谈、专家视频讲座、基础研究、临床研究、口腔医学教育、经验交流、病例报告、综述等。本刊特色栏目为专家视频讲座,充分利用电子多媒体技术,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作30 ~ 60分钟视频讲座。述评类稿件主要为约稿。
二、来稿要求
1. 作者登录本刊网站进行投稿。投稿成功之后,系统将自动发送投稿回执。如一周内未收到投稿回执,请及时查问,以免遗漏。
2. 作者收到投稿回执后将单位推荐信寄至本刊编辑部,务必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、不涉及保密、署名无争议等项。
3.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,如“基金项目:××基金资助课题(基金编号××××)”,并将基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本刊编辑部。
4. 关于稿件的审稿进度及审核结果,请作者自行在网上查询。在接到本刊回执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书,系该稿仍在审阅中。作者若欲改投他刊,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。切勿一稿两投,一旦发现一稿两投,将立即退稿;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,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,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,并在2年内拒绝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。
5. 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,将使用“快速通道”,在最快时间内发表。凡要求以“快速通道”发表的论文,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。
6. 稿件刊登后赠当期杂志2册。
7. 来稿文责自负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结合本刊具体情况,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,则请作者考虑。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上传者,按自动退稿处理。
8.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,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,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。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(光盘版、网络版)和纸版等其他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,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,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。
9. 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本刊通知支付版面费。
10. 编辑部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(邮政编码510080)。电话/传真:020-87330582。网址:www.zhkqyxyj.com,电子邮箱:zhkqyxyj@163.com。
三、撰写要求
1. 文稿应具科学性、实用性,论点明确,资料可靠,数据准确,层次清楚,文字精练,用字规范,文稿附图量不限,建议多附图。论著性文章4000字左右,综述、讲座5000字左右,论著摘要、经验交流、病例报告等一般不超过2000字(以上数字均不含图),疑难病例分析的文章可以图像为主,贯穿文字说明和评析,专家视频讲座为30 ~ 60分钟。
2. 文题:力求简明、醒目,反映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,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,请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。
3. 作者:作者姓名在文题下依次排列,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;作者单位以邮政编码、所在省市县、单位全称、具体科室为顺序列于文题页左下方。作者应是:①参与选题和设计,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;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主要观点或其他主要内容者;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,在学术方面进行答辩,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。以上3条均需具备。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,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。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,均需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。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;其他对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。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,应征得本人同意,并有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。外籍作者的姓名、单位均用原文字书写。通信作者一般指课题设计者,如为研究生课题,通信作者即为研究生导师。
4. 摘要:论著综述需附中、英文摘要,应符合“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”的原则,均为300 ~ 500字(词)。论著摘要必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列出主要数据)、结论4部分,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。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、文中所有作者姓名(汉语拼音)、单位名称、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,其后加列国名;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,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“*”,同时在第一作者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“*”。
5. 关键词:论著需分别在中、英文摘要后标引2 ~ 5个中、英文关键词。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《Index Medicus》中医学主题词表(MeSH)内所列词汇。如无相应词汇,可按下列方法处理: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;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;③必要时,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列于最后。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,如“HbsAg”应标引为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”。关键词之间用“;”分隔,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。
6. 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,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(单位性的、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要注明)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,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。
7. 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: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公布、科学出版社出版的《医学名词》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,尚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所编《英汉医学词汇》为准。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最新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中的名称,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,不用商品名。
8. 缩略语:文题不用缩略语,文中尽量少用。一篇文章一般不宜超过4个,不超过5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,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。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,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,后两者间用“,”分开。缩略语不得移行。
9. 计量单位: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和GB3100-93《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》,并以单位符号表示,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《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(第3版)》一书。组合单位符合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,如ng/kg/min应改为ng·kg-1·min-1。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。首次出现不常用法定计量单位时,在括号内注明与旧制单位的换算关系。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母,如吸光度(旧称光密度)的符号为A,“A”为斜体。
10. 数字:执行GB/T15835-1995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。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和计数、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。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,每3位数字一组,组间空1/4个汉字空,如“11,329.476,55”应写成“11 329.476 55”,4位以内不分节。但序数词和年份、页数、部队番号、仪表型号、标准号不分节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,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,如:5% ~ 95%不要写成5 ~ 95%,(50.2 ± 0.6)%不要写成50.2 ± 0.6%。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,按下列方式书写:4 cm × 3 cm × 5 cm,而不写成4 × 3 × 5 cm3。
11. 统计学符号:按GB3358-82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》的有关规定书写,均用斜体。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和统计量的具体值,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。
12. 图表:每幅图随文走,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。每幅图(表)应冠有完整的简短确切的图(表)题,应有必要的说明性文字置于图(表)的下方。若刊用人像,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。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,病理图片说明中标注的染色方法及放大倍数,均使用“低倍放大”“中倍放大”或“高倍放大”表示。图片放大倍数低于200倍为低倍,等于200倍为中倍,大于200倍为高倍,例如“苏木精-伊红染色 ×40”将标注为“苏木精-伊红染色 低倍放大”,不再标注具体放大倍数。照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。说明文字应简短,不超过50字,所有的图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。电子图片采用jp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。本刊采用三线表(顶线、表头线、底线),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(如t值、P值等),则在此行上方加一条附加线;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,一般按标准差的1/3确定有效位数。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,高宽比例约为5∶7。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,应注明出处。
13. 动态图像: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,文中应标记为“动态图×”。视频资料要求图像清晰稳定,剪接顺畅,保持可能获得的最高清晰度模式,视频文件采用AVI格式,大小在5 M以内。 每个文件名均应与文中的名称相符,如“动态图×”。
14. 参考文献:按GB7714-87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,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。不要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。参考文献中的作者,1 ~ 3名全部列出,3名以上只列前3名,后加“,等”或其他与之相应的外文文字。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,以《Index Medicus》中的格式为准;中文期刊用全名。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。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(用阿拉伯数字标出)排列于文末。举例:
[1] 凌均棨,谷海晶,高燕,等. 大鼠牙囊细胞体外培养技术的建立及其鉴定[J]. 华西口腔医学杂志,2004,22(1):19-22.
[2] Levine RS.Milk,flavoured milk products and caries[J]. Br Dent J, 2001,19(1):20.
[3] 蒋宏伟,凌均棨,曾劲峰. Toll样受体4在人成牙本质细胞和牙髓组织中的表达[J/CD]. 中华口腔医学研究杂志(电子版), 2008,2(1):4?9. (本例为电子版期刊著录格式,“[J/CD]”内容必须著录)
[4] 黄洪章. 颅颌面外科学[M]. 北京:科技文献出版社, 2005:146-148.
[5] Carranza FA.Glickman′s Clinical Periodontology[M]. 5th ed. Philadephia:W.B.Saunders Company, 1974:457-472.
[6] Schillingburg HT. 固定义齿修复学精要[J]. 3版. 冯海兰,译. 北京:人民军医出版社, 2005:103-110.(本例为译著录格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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